网龙魔域口袋版官网男子钓鱼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 法院判供电公司担责60%

男子钓鱼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 法院判供电公司担责60%!男子喻某才在未告知堂哥喻某兵的情况下,网龙魔域口袋版官网到其承包经营的蓄水池钓鱼。鱼竿触及上空10KV高压电线后,喻某才不幸身亡,经鉴定符合电击死亡。事发后,喻某才家属将供电公司、喻某兵及某乙村委会起诉至法院,索赔各项损失133万余元。

男子钓鱼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

湖北谷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,认定供电公司需承担60%的责任,赔偿喻某才家属64万余元,而喻某兵和某乙村委会不承担责任。

2024年7月26日下午,喻某才到喻某兵承包经营的位于谷城县某某村的蓄水池钓鱼。期间,鱼竿触及上空10KV高压电线。当日18时许,喻某兵发现喻某才昏迷在水池边,随即报警。喻某才经谷城县某某卫生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次月,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喻某才符合电击死亡。诉讼过程中,法院委托襄阳汉江司法鉴定所鉴定,评定喻某才的妻子为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。另查明,喻某兵自2019年开始承包经营谷城县某某村40余亩田地,案发地蓄水池属于该承包地块内的蓄水灌溉池,周边设有“高压危险禁止钓鱼”、“此处危险禁止游泳”、“高压危险禁止垂钓”三个警示牌。

法院认为,从事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条的规定,经营者应对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。本案中,谷城县某某公司作为案涉高压线路经营者,应对喻某才的死亡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。然而,喻某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知道或应当知道案涉高压线路的存在及危险性,仍在高压线下垂钓,自身存在重大过失,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。喻某兵作为蓄水池管理者,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,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。某乙村委会与该地块无管理义务,也不应对喻某才死亡承担责任。

综合考虑侵权行为、因果关系、归责原则及损害后果等因素,法院酌定谷城县某某公司承担60%的赔偿责任,喻某才因自身过错自行承担40%的责任。经认定,喻某才死亡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万余元,由谷城县某某公司赔偿60%即63.6万余元。关于精神抚慰金,法院综合双方过错、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,酌定由谷城某某公司赔偿1万元。据此,谷城县某某公司应赔偿64.6万余元。

2025-11-07 11:25 点击量:3